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4-00010 文号 清发改〔2024〕8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5-11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4-00010
文号 清发改〔2024〕8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5-11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1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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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编码:2405-350423-04-05-388633)的建设, 对于修复农村生态环境系统提升居民幸福感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嵩溪镇。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控源截污:新建 DN400(HDPE管)1784.27m、DN300(HDPE管)5939.89m、DN200(HDPE管)10153.96m、DN110(UPVC管)51660m、D700 检查井610座、D700 沉泥井305座、D315检查井2583 座;修 复 DN500(HDPE管)1092.79m、 DN400(HDPE管)667.12m、DN300(HDPE管)815.64m、DN200(HDPE管)112.19m、D700 检查井39座、D700沉泥井20座。

2)生态修复:氮磷捕获池型缓冲带改造1871m2,现状沟渠生态化改造1775m,水生植物种植743m2 ,新建生态护岸380m。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268.91万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11日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编码:2405-350423-04-05-388633)的建设, 对于修复农村生态环境系统提升居民幸福感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嵩溪镇。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控源截污:新建 DN400(HDPE管)1784.27m、DN300(HDPE管)5939.89m、DN200(HDPE管)10153.96m、DN110(UPVC管)51660m、D700 检查井610座、D700 沉泥井305座、D315检查井2583 座;修 复 DN500(HDPE管)1092.79m、 DN400(HDPE管)667.12m、DN300(HDPE管)815.64m、DN200(HDPE管)112.19m、D700 检查井39座、D700沉泥井20座。

2)生态修复:氮磷捕获池型缓冲带改造1871m2,现状沟渠生态化改造1775m,水生植物种植743m2 ,新建生态护岸380m。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268.91万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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