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清流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的公示

日期:2024-09-02 16:04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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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202235《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202251等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清流县列入省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试点县,项目共计12家建设主体实施建设完成冷藏设施建设19座。项目验收委托省级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专家验收组验收结果报告提出的最终核算基数的30%计算,总计需拨付补助资金363.11万元,验收结果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经清流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无异议并通过了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研究。现将拟拨付补助资金情况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来人来电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馈。

 

附件:清流县202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公示时间:2024.9.2-9.6

来人来电:0598-7920057  7920100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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