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长校镇鑫宏家庭农场获得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清流县长校镇鑫宏家庭农场获得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10万元,现进行公示,监督电话:0598—7920100或0598—7920012。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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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清流县长校镇鑫宏家庭农场获得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10万元,现进行公示,监督电话:0598—7920100或0598—79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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