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三品一标”品牌创建项目

日期:2024-09-06 10:33 来源: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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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

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三品一标”获证主体。

二、补助内容

奖补资金主要支持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以下简称“三品一标”)建设,推动“绿色+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

三、补助标准

1.无公害农产品。对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包括水产品)认证和复查换证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0.2万元,同一个获证主体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

2.绿色食品。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0.5万元;对开展绿色食品续展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1万元,同一个获证主体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3.有机食品。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和再认证(指通过农业农村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含原料)奖励1万元,同一个获证主体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4.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对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主体,每个获证产品奖励1万元。

5.奖励规则。同一个获此主体一年内同一个产品获得2种或以上认证的,按照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同一个获证主体一年内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

机食品的全部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申请单位向所属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文件依据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业“三品一标”品牌创建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农〔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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