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清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
电子邮件发送至qlxfgb5327866@126.com。书面意见通过信函寄至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三楼),并在信封上注明“清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反馈意见”。
联系人:林丽钦,联系电话:5327866。
附件:清流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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